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专家库建立办法(试行)
为构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大宗材料供应链系统,推进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以下称集采中心)的快速发展,实现集团大宗材料“高效、保供、廉洁、阳光”集中采购。需要集团及下属各级企业积极推选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职工,共同建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专家库(以下称专家库)。根据《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专家库设定人数为30-50人,专家库成员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级企业中推选产生;
(二)专家库专家分为建筑工程材料、水电工程材料、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四个类别;
(三)专家库专家由集采中心发放聘书,聘期为2年。期满后,由集团及下属各级企业重新推选。
二、工作内容
专家受集采中心委托,开展以下工作:
(一)评审投标文件,并形成评标报告;
(二)评审入库申请文件(参加“建立建材采购类合格供应商库”提交的文件),并形成评审报告。
三、基本条件
专家库专家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在集团或下属企业任职;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四)具有与专家库专家类别相关专业的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五)建筑工程材料、水电工程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类;
(六)熟悉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
(七)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四、基本资料
专家经单位推荐,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见附件,表格需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学历的证明材料。
五、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聘请,担任专家库成员;
2.对投标文件、入库申请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3.接受参加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4.集采中心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入库申请人(参加“建立建材采购类合格供应商库”的企业),不得收受投标人、入库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3.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对工作内容保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
5.集采中心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附则
本办法由集采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2019年3月
附件: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